绍兴市柯桥区榆汐针织厂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
发布时间:2022-06-21 11: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字号:[ ]
|
2021年7月14日,柯桥区局依法对绍兴市柯桥区榆汐针织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内1台叉车(出厂编号g5bag4721)正在使用,现场未能提供叉车检验报告和司机作业人员证。经查,该厂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柯桥区局依法责令该厂限期改正、停止使用,并处罚款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