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及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行政奖励对象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6-2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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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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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绍政发〔2016〕41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部门行政奖励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及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工作的通知》(绍市监管〔2023〕21号),现将拟行政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一)集体三等功(1个)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集体嘉奖(1个)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 (三)个人三等功(2名) 1.廖连生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2.汪国林 绍兴市柯桥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 (四)个人嘉奖(10名) 1.黄 亮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 2.楼 建 绍兴市教育局基教处安监处工作人员 3.何 斌 绍兴市公安局食药环知犯罪侦查支队教导员 4.季 萍 绍兴市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处长 5.董 华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处处长 6.吴 丹 绍兴市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7.张万江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8.祝鸣涛 绍兴市知识产权援助服务中心副主任 9.周福莉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科长 10.潘汝钢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现对以上行政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6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下载亚博app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电话:88615235; 市市场监管局政治处,电话:85338751。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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